(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阳城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太岳路与析城大道交汇处往东300米,县消防大队办公楼背后二级路北)。
3.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医师)资格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其中报名表上贴2张)。报名表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现场不再提供报名表。已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一式二份(见附件),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县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出具证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市人社局出具证明、“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出具证明,并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允许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每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对因报名人员不达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若此岗位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的招聘条件,则允许其改报其他岗位,若不符合,报名费如数退还(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的通信电话畅通)。
6.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报名现场收费处缴纳报名和考务费,每人50元。
7.减免考务费用: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乡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8.准考证发放:考生请于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