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单位和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并列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1.报考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
测评内容:
(1)初、高中教师以初、高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小学教师以小学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3)幼儿教师以幼儿园课程目标为准,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报考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