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2017年为教育系统公开选拔储备人才实施方案
按照《沁水县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办法》(沁发〔2017〕2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经研究决定,拟公开选拔一批储备人才到基层学校任教。为做好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办法,择优储备。
二、储备名额
硕士研究生免试全员储备;本科生中,幼儿教师岗位通过考试按报名人数80%储备,其他岗位通过考试按报名人数60%储备。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自愿从教,服从组织安排;
3.2017年8月27日前回我县报到的沁水籍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四、报名办法
1.选拔信息面向社会公布;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缩印至1张A4纸上),《沁水县公开选拔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有误,一律取消资格;
5.可根据本人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任一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确定,不再受理改报。
6.报名时间及地点:8月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沁水县教育局人事股;
7.报考人员于8月28日下午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8.报名咨询电话:7028504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3.考试采用闭卷式,百分制记分;
本次选拔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六、储备人员确定及公示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一并纳入储备。
2.拟储备人员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因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名次依次选岗,签订储备合同。管理和待遇执行《沁水县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八、监督
为加强对本次选拔工作的有效监督,县教育局纪检组将对选拔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视情况对整个选拔过程中涉嫌违纪舞弊行为的人和事作出相应的纠正和处理。
监督电话:0356-7026036(县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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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xls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