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根据《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路桥区教育局2012年新教师招聘通告》、《路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路桥区教育局2012年职业高中教师招聘通告》精神,按照考生笔试与面试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1:1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2012年7月27日(星期五)
三、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带准考证、身份证到路桥区教育局人监科领取体检通知单。
四、考生于7月27日上午6:10准时在路桥区政府大楼前广场集中。
五、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否则作放弃处理。
六、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不准代检,如发现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规定执行。
八、考生在体检后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不合格通知的二日内提出复查要求,经区人事局、区教育局批准后,一周内予以复查。复查应使用原体检表,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每人只准申请复查一次。
九、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今年不得录用为新教师,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报考职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路桥区教育局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