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昌县永华学校招聘外县教师公告
经县政府批准,广昌县永华学校(民办公助)面向外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采取公开考试方式招聘5名教师到该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教师招聘工作,审定工作文件和文告,督查整项工作的实施情况。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连佩忠同志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陈水平同志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监察、综合、考试考核、保卫和后勤5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二、 招聘教师的性质
所招聘的教师纳入县教育部门公办教师管理范围,为全额拨款事业编,教师工资、补贴、福利等财政负担的工资性收入由县财政负担。学校根据教师的教学业绩,另外给予奖励性工资。所招聘的教师必须接受永华学校的管理与领导,并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
三、招聘学科和岗位数 (5人):
1、小学教师(5人):语文3人、数学2人。
四、招聘条件
2012年永华学校招聘外县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公办学校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教师均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1、报名登记。凡符合招聘报名条件者本人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
2、资格审查。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初中知识,按中考要求命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学科150分钟),卷面总分120分。文化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试进行。文化考试成绩按60%权重计入总分。
4、业务考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撰写说课稿(一节课)。
5、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业务考试成绩的折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则以文化考试成绩确定)的顺序,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不及格的不予聘用)。
6、正式聘用。在规定的期限内拟聘人员提交个人人事档案供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然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正式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编委办、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正式聘用人员纳入教育部门公办教师管理范围,享受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
七、其它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日,笔试时间2012年8月7日。
广昌县教师招聘选调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