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入闱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邮寄我单位。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持申报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证明需说明申办人的身份证号、何种(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或小学等)资格及学科。证明需原件。
在职在编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
请在本月31日前寄到。邮编:344500,南丰县教育局人事股艾老师收。
2012年南丰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正式审核及相关面试事宜等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关注南丰教育网。
请注意:教师资格证证明按上面要求开具。
联系电话: 0794-3318103。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