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补充县城学校教师,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县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进行公开考试选调3名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组织机构
为加强教师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教师选调工作,审定工作文件和文告,督查整项工作的实施情况。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连佩忠同志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陈水平同志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监察、综合、考试考核、保卫和后勤5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二、选调学校、学科和岗位数
1、广昌二中(1名):初中数学1人;
2、永华学校(1名):初中数学1人;
3、实验小学(1名):小学音乐1人。
三、选调条件
2012年县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限于本县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选调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龄5年以上(2007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公办教师);
3、报考县城初中的教师必须系乡(镇)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报考县城小学的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本学年(2011--2012)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超过30日的教师均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1、报名登记。凡符合选调报名条件者持本人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工资卡、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任教学校证明、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
2、资格审查。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3、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内容为相应学段学科专业知识, 文化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文化考试成绩按60%权重计入总分。
初中岗位测试内容高中知识占20%,初中知识占8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总分120分。小学音乐教师测试初中语文知识,按中考要求命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卷面总分120分。
4、业务考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初中数学岗位撰写初中数学说课稿(一节课),小学音乐岗位撰写小学音乐说课稿(一节课)。考试时间60分钟。
5、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业务考试成绩的折算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则以文化考试成绩确定)的顺序,经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选调)。
6、自选岗位。初中数学岗位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拟选调入闱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确定)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定)自选岗位。
7、正式选调。根据拟选调人员自选岗位情况,经县教师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由县教育局办理选调手续。如有人放弃,则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补选。
五、其它
1、选调到永华学校的教师纳入县公办教师管理范围,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同样须接受永华学校的管理与领导,并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进行考核。永华学校依据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结果,另外给予奖励性工资。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2日,考试时间2012年8月7日。
广昌县教师招聘选调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