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定发〔2016〕18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一批待编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待编教师总数75名,其中中学30名,小学45名。
具体岗位及名额如下:
学段类 |
学科 |
名额 |
合计 |
备注 |
初 中 教 师 |
语文 |
4 |
30 |
|
数学 |
7 |
|||
物理 |
5 |
|||
化学 |
3 |
|||
地理 |
4 |
|||
生物 |
4 |
|||
信息技术 |
3 |
|||
小 学 教 师 |
语文 |
7 |
45 |
|
数学 |
28 |
|||
美术 |
4 |
|||
信息技术 |
6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条件
(1)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7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纪录。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符合报考条件:
一是曾受刑事处罚;二是曾被开除公职;三是曾违法生育;四是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五是涉嫌违法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六是尚在人事考试有关禁考期内;七是试用期内的人员;八是现役军人;九是按其他规定不得聘用的。
2.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进行报名。
3.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5日。
4.报名地点:定南县教育体育局会议室(定南县文体中心六楼),咨询电话0797-4289628。
5.报名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在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
(3)完整填写的《定南县2017年公开招聘第二批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报考,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2017年7月25日,县人社局与县教体局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