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3、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职位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简笔画、钢琴弹唱、舞蹈)等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并列入闱下一环节。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2017年和静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考察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和静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和静县人社局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
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办:0996-5010516
和静县教育和就学技术局组织人事股:0996-5022691
附件:
1、《2017年和静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职位表》
2、《2017年和静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表》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2017年和静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考察表》
和静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1日
1、《2017年和静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职位表》.xls
2、《2017年和静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报名表》.xls
4、《2017年和静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考察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