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简章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381号)等文件精神,和田地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其中教育系统中小学19名,其他行业2名)内派服务管理教师。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岗位人员(简称内派服务管理教师)根据内地新疆籍学生管理工作需要,由自治区分类派往内地高校、内高班办班学校、内职班办班学校开展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工作;配合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内派服务管理教师在内地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内派工作期满后,返回原设岗单位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生源或户籍未就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含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新疆生源或户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3.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含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热爱民族教育工作,热爱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培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岗位条件
(一)少数民族招聘岗位须具备双语交流能力,即具备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少数民族教师招聘岗位须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授课能力。
(二)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及普通话水平或民族汉考(MHK)等级水平。其中: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并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招聘考试,则必须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三)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8日至1999年7月8日期间出生)。
(四)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工作于2017年7月7日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职位表》,可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www.xjht.gov.cn)查询。
(二)报名与确认。
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
1.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和田地区人社局213室)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因填错或漏填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需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5.报名时间:2017年7月8日至7月14日(含节假日)。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15日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地区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综合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
3.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成绩于2017年7月17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张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