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2017年赴疆内外师范类院校招聘双语教师工作简章
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进一步加强疏勒县中小学(幼儿园)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更多学历达标、国语水平好的人才投身疏勒县教育事业,大力推进疏勒县学前双语教育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县师资现状和发展需求,经县领导研究,决定招聘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历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招聘户籍、性别不限,少数民族限定为民考汉;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各岗位工作的需要。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疏勒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已注册备案。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4、南疆四地州(疏勒县)村级小学和教学点音、体、美学科招聘岗位,允许中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三、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2、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3、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辞职手续结束后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未解除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至到2017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