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吐鲁番市2017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教师招聘工作安排,目前,考生网上初审、笔试成绩及各学科、各学段最低控制线已公布,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凡在新疆教育厅报名网站上报考吐鲁番市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成绩达标的考生均可以参加资格复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17-18日
上午9:30-14:00下午15:00-20:00(北京时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
吐鲁番市教育局(吐鲁番市高昌北路320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笔试、面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7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
4、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或MHK(有效期内)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或MHK(有效期内)等级证书原件。
6、本人档案
(1)应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证明中要注明考生毕业院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和毕业院校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2)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档案参加资格复审。
7、“民考汉”考生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内地高校毕业生除外)。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以备核查。
8、下载打印《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五)资格复审条件:
1、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专业须符合《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要求,资格审查时按照此参考目录专业进行审核。
3、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1)报考学前阶段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村级幼儿园、村级小学、教学点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相应专业毕业生(包括自学考试的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4、教师资格要求:
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1)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5条所列标准。(2)对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历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不做要求,但须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5、招聘岗位汉语水平和普通话水平要求(具体要求见教师招聘岗位表)
(1)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普通高中阶段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甲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高中阶段MHK等级水平须达到四级乙等及以上。
(3)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下列人员不予资格审查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被辞退,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7年5月14日。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凡在新疆教育厅报名网站上报考吐鲁番市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成绩达标、资格复审合格且入围面试的考生均可以参加面试。对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17年7月23日上午9:00开始(北京时间)
(三)面试地点:
学前幼儿园阶段面试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第二中学
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阶段面试地点:吐鲁番市实验中学
(四)面试人员范围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五)面试内容及方式
1、幼儿园岗位
面试分为汉语口语、汉语授课能力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三部分。
(1)汉语口语测试、
在面试现场抽取一段汉语短文进行朗读,考查汉语口音是否标准;面试专家进行提问,考察考生对汉语的理解能力。时间5分钟,分值30分。
(2)汉语授课能力
由考生事先自行准备幼儿园小班、中班或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共5节教学活动设计,要求涉及三个年龄段和五个领域。现场由考官在5节教学活动设计中任意抽取一节授课,考官同时根据现场授课情况进行相关学前专业知识提问。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
(3)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时间10分钟,分值30分。考试形式分为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三种类型。
(一)自弹自唱。要求考生在指定的10首幼儿作品中,现场抽取其中一首弹唱。考场提供电子琴和手风琴(也可自带),考生可在这两种乐器中自选一种乐器弹唱,不得使用其他乐器。
自弹自唱曲目
1.《祖国,祖国,我们爱你》1=C2/4潘蓉词、潘振声曲
2.《国旗国旗多美丽》1=D2/4常瑞词、谢白倩曲
3.《老师,老师我爱你》1=D3/4倪达词、王健曲
4.《我们是祖国的好娃娃》1=bE2/4李嘉评词
5.《学做解放军》1=F2/4杨墨词曲
6.《娃哈哈》1=F2/4新疆民歌
7.《小鸟小鸟你真好》1=F2/4刘同仁词、戈宗远曲
8.《小乌鸦爱妈妈》1=F2/4孙牧词、何英曲
9.《我快乐》1=C2/4张友珊词、汪玲曲
10.《小青蛙你唱吧》1=F3/8金波词、新生曲
(二)舞蹈。考生可自行提前准备一段3分钟内的幼儿舞蹈,进行现场表演。(考场提供多媒体设备,考生可自带U盘,自带的U盘中只能拷贝考试的舞蹈曲目,不得有其他乐曲,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
(三)简笔画。要求考生根据该场次考试既定的具体题目进行现场绘画,在2分钟内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
2、中小学教师岗位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母语文学科试讲使用民族语言进行,答辩部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
(六)面试评分
1.幼儿园岗位
面试包括汉语口语、汉语授课能力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三部分。面试时间2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其中汉语口语测试30分,汉语授课能力40分,幼教专业技能测试30分(幼教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分为自弹自唱、舞蹈、简笔画,各10分)。
2、中小学教师岗位
面试总分150分,其中试讲120分,答辩30分。音、体、美、信息技术(含计算机、电教)等学科考生要进行专业测试,其中试讲70分,答辩20分,专业测试60分。
(1)体育专业加试:1.速度测试:400米,男子在1分10秒内,女子在1分20秒内,15分;2.力量测试:男子引体向上不少于15个,女子俯卧撑不少于10个,15分;3.技术测试:篮球基本技术,15分,乒乓球基本技术,15分。
(2)音乐专业加试:1.读谱测试:视唱指定的五线谱和简谱,发音准确,乐感较强,15分;2.声乐测试:演唱指定歌曲和自备歌曲各一首,15分;3.乐器测试:演奏手风琴或电子琴、热瓦甫,30分。
(3)美术专业加试:1.速写测试:半小时内进行指定的场景速写,20分;2.素描测试:两个小时静物铅笔素描,20分;3.创作测试:在规定时间进行简单美术构思创作,要求用水粉或者水彩绘画,20分。
(4)信息技术专业加试:1.计算机基本知识,windows操作系统基本知识,20分;2.office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使用能力,20分;3.网络知识和网络使用能力,20分。
(七)其他要求
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考试所需画笔、画板、纸张、水粉等材料,由考生自备;报考音乐学科的考生,如需演奏热瓦普,由考生自备。学前阶段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总分为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未尽事宜请与吐鲁番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
联系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北路320号
联系电话:0995-8551874
吐鲁番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lf.gov.cn/
吐鲁番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