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合成方式如下:笔试合成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则依《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八、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文件执行。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及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区人社局履行审批、聘用等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岗位确定
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详见《2017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
十二、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实际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教育网公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由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裕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4-3236216,
区教育局:0564-3235062。
监督电话:区教育局纠风办:0564-3236252。
附件1:2017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2017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3:2017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4:2017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5:《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17年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的证明》.doc
附件6:2017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专业测试(面试)课题.doc。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