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霍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和编制管理的意见》(邱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批准同意,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面向我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
根据县编委会批准的用编指标,纳入本次公开选调的计划共53名。详见《2017年度霍邱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选调计划(岗位)及本次选调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政府网、霍邱新闻网、霍邱先锋网、霍邱人社局网、霍邱教育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本县范围内,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的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5日8时至5月7日17时30分(正常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3),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等。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霍邱县2017年度教育系统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选调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专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于5月9日上午正常工作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九楼人事股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本次笔试共考两个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1、考试内容: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个笔试科目;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个笔试科目。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D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
《综合应用能力(A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生具体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