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直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直学校共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05名。具体招聘学校、学科、人数及要求详见《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分类对照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2017年7月25日8:00至7月27日17:30,报考者登录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6日至7月27日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7年7月26日8:00至7月27日17:30时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7月27日17:30时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2017年7月29日8:00至7月31日17:3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17年8月2日8:00至8月5日9: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二)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2017年7月28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由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南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到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阳市范蠡东路市便民服务中心1号楼426房间)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和核减的职位。
市一中、市二中、市五中、市十五小(音乐和英语)教师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ny.hrss.gov.cn)、南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nyedu.net)、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yrsksw.com)系本次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事项均在以上网站发布。
4、报考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本人服务地所在市或县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25日至7月28日每天9:00至17:30,相关材料交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南阳市范蠡东路市便民服务中心1号楼426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