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灵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7
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晋中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灵石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36名,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36名(专技岗):语文16名、数学12名、英语8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4名(包括语文7名、数学5名、英语2名)。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二)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户籍不限,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初中或小学学段,并与所报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六)在编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校就读的人员(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宣传
利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gshi.gov.cn)和“灵石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宣传。
公告时间:2017年7月6日至14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1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灵石二中
2.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gshi.gov.cn)下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一式两份),电脑填写A4纸打印,手工填写无效。在灵石县以外服务的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4.报考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学科。
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空余名额,由领导组研究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向社会补充公告。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达报考岗位数的3倍时,相应核减的岗位名额,调剂到本学科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