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全科教师及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结合《关于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01号)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4〕13号)的有关精神,经区人社局审核,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现面向相关定向培养人员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全科教师及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拟招聘人数35名。
招聘对象为:
(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7年应届小学全科定向梁平毕业生;
(二)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应届学前教育免费师范定向梁平毕业生。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考核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在2017年7月19日8:00至7月20日18:00登录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系统(http://61.161.109.123:8080/),提交报考申请。
(二)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面试与在校学业成绩综合考量的方式进行。
小学全科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时间在8分钟以内,分值为100分;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面试采取讲课和才艺展示方式进行,时间在10分钟以内,分值为100分。由区人社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区纪委驻区教委纪检组负责监督。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学生在校学业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2.面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上午8:00。
3.面试地点:以梁平教育网上通知为准。
4.面试当天带上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附件2,自行用A4纸打印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一寸证件照1张(体检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