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第一中学招聘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高中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鲁西北人才改革试验区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德发[2016]11号)文件精神,报请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研究生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语文教师2人、高中数学教师3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共计7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限师范类,含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6月26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我县在编在职教职工;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2.报名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第一中学(探知楼)。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就业推荐书及成绩单原件)、本人二寸证件照3张。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教师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专业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专业考核
1.专业考核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人限时15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100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专业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均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招聘资格。
2.说课内容以平原县第一中学现行高中二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为依据。教材由学校提供,不需考生准备。说课课题由专家命制,参加专业考核人员现场抽签确定说课顺序。
3.专业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4.参加专业考核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专业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六、考察和体检
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1.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与平原县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编制部门办理落编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它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教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联系电话:0534-4258022,4258972
联系人:邓老师(13626377667)
平原县第一中学网址:http://www.pyyizhong.com.cn/
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