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2017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字[2010]4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确定2017年全县计划内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3人(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我县在编在职教职工;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平原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pyxjyj.com/)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9:00-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18日11:00-25日16: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原县教育局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2017年4月18日11:00-25日16:00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2017年4月18日11:00-26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平原县2017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5月10日上午9:00—5月14日上午9: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学科,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的计划数,调整到同学段开考比例最大的其它学科。报考学科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考生依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学科。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4月25日16:00前到平原县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平原县2017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教师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平原县2017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三天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