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人员素质,增强教育事业发展活力,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乐陵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3名教师(具体职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除2017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17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7年6月1日之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乐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乐陵市公开招聘的后备教师;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9:00—6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6月1日11:00—6月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sdllrc.com(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或
http://www.llsrsj.gov.cn(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6月1日11:00—6月7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6月1日11:00—6月8日16:00
笔试考务费: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或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6月14日9:00—2017年6月16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6月6日—6月8日到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2017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和应聘人数达不到1:3(急需专业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至1:2)的招聘职位,按比例调整招聘计划。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计划调整情况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予以公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时间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和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