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7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思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思明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经资格复审符合进入面试条件,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2017年5月22日在厦门市教育网、思明教育网公布的“思明区教师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形式
面试包括专业综合技能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对象和学科安排
(一)面试地点:厦门市第六幼儿园(地址:思明南路356号);
(二)面试安排:面试按有职称考生和无职称考生分类进行,根据参加面试考生的人数情况分组面试。
(三)时间安排及面试内容、对象:
1.6月10日(周六)
(1)面试形式: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2)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含有职称和无职称)。
2.6月11日(周日)
(1)面试形式: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
(2)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的应聘者(含有职称和无职称)。
参加以上面试的应聘者应于测试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厦门市第六幼儿园考生候考室(四楼多功能室)报到,超过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提前了解考试地点位置,充分考虑天气及道路堵车等因素,尽量提前到达以免迟到)。
四、面试具体方式
(一)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跳、画。
1.测试内容
(1)画。主题简笔画,测试时间30分钟,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分值的25%。考生集中在各考室按指定主题同时进行绘画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绘画测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
(2)弹、唱、跳。由指定曲目弹、唱、跳考核组成。
指定曲目弹、唱、跳考核采用指定曲目方式分别进行测试,各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分值的25%;考核方式为按照相应指定曲目进行弹(钢琴)、视唱(清唱)、舞蹈表演。
2.测试程序:考生进入候考室报到后抽取测试顺序号→绘画测试(全体考生)→按抽取顺序进行弹、唱、跳考核→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现场告知成绩(弹、唱、跳考核)→6月10日晚22:00前在思明教育网公布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成绩合格者参加6月11日的课堂教学测试。
2.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
(1)课堂教学测试采用片段教学的方式,备课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12分钟。
(2)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程序:候考室抽取课堂教学测试顺序号→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现场告知成绩。
由于有、无职称考生均较多,需分组面试;为体现公平,尽量减少同类型不同组别之间评分的不平衡,在抽签号为1—3号的有、无职称考生面试时,同类型其余组别的评委均观摩面试过程,并分别以有、无职称1—3号考生评分标准作为同类型其它考生评分的参照依据。
五、面试评分
每个面试评委小组由7个评委组成。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课堂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进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学科,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合成
根据《2017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规定: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列。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七、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于6月12日24:00前在思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监督电话:0592-5862734。
八、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面试前需交验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场地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请各位应聘者特别注意遵守此项规定。进入面试场地后,要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安静。
(二)面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面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应聘者不得携带课本、复印材料等参考资料进入备考室、面试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由于考试场地无法提供更衣场所,请应聘者着整洁大方、便于活动的衣裤参加考试,不在头上身上及衣裤上佩戴饰品、不化浓妆、不着演出服,不带任何道具及伴奏带。
(五)面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次面试工作严格按照《2017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思明区教育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