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厦门实验中学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厦门实验中学是厦门市政府为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岛内外一体化、厦漳泉三地同城化而新建的一所集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市直属的公办全寄宿制大型学校。经厦门市教育局批准,拟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实验中学招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理论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五)非本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条件
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2日后出生,含9月12日),一级教师(中级)以上职称,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承担过两届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
(二)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承担过两届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和“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不做要求。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材料至361637079@qq.com,报名邮件名称与个人简历名称应统一命名为:姓名+(中学或小学)学科+学历(切勿重复投递)。
1.报名表
2.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12日(七天)
咨询及报名:电话0592-7208267(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联系人:陈老师。
(三)资格审核
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需参加现场审核。
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
(2)身份证
(3)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贴1张,另1张背书姓名上交)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审核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含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等通知详见厦门市教育局教师招考栏目http://www.xmedu.gov.cn(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现场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专家面试相结合。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本场招聘资格。笔试成绩以30%计入综合总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参加面试,少于1:3的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考核采用课堂教学、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招聘人数1:1或低于1:1参加面试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乘以30%、面试成绩乘以7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综合总分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综合总分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