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考试简章(2016年9月)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16年9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八部分第十六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4:30)
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校办 |
厦门湖里区五缘西四里1号 联系人:王老师 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2—5769469/5769450 传真:0592-5763332 |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各贴1张,另2张背书姓名上交)、个人简历1份,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工作经验材料;
3、符合加分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无法亲自到现场的,可委托报名,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被委托人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的全部报名材料。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事前报备市人社局后另行公告。
(五)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名单和准考证领取方式将在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网站(http://www.ccompag.cn)公布。
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含领取准考证、笔试、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测试时间与地点等信息)通知详见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网站(http://www.ccompag.cn)(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地点:笔试、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测试均在厦门,具体地点通知详见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网站(http://www.ccompag.cn)。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理论、音乐理论知识等。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从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在10月14日前在报名点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民政局安置办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892062;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通过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网站(http://www.ccompag.cn)予以发布,请考生及时留意。
(二)专业测试
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者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其中,乐理教师(005)岗位无需参加专业测试。
1.传统作曲教师(001)岗位
专业测试:作品音、视频及乐谱。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2.电子音乐制作教师(002)岗位
专业测试:作品音、视频及乐谱。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3.钢琴调律教师(003)岗位
专业测试:现场钢琴调律与维修。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4.钢琴教师(004)岗位
专业测试:
举办钢琴专场音乐会,时间不少于45分钟。演奏过程中评委可根据情况打断。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
演奏古典时期、浪漫时期及近现代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个乐章,要求全部背谱演奏)。曲目自定,于考试前3天报招聘单位,演奏曲目的难度应与应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学历、职称水平相符。
5.视唱练耳教师(006)岗位
专业测试:弹唱艺术歌曲或音乐剧歌曲选段一首。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