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教师〔2017〕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河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
2017年5月25日
河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并完善我省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二)特岗教师聘期3年。2017年,我省计划为52个国贫县、省贫县、连片区县招聘特岗教师6000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687名;农村小学教师4313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是教师队伍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必须在省、市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并且能够保证为三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解决编制。
(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有机结合。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特岗教师要安排在县城以下乡村初中、小学和教学点,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得补充新招聘的特岗教师;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本地生源倾斜。
(四)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有机结合。为逐步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应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特岗计划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和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后出生)。
3.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设岗县岗位学历要求,小学教师特设岗位需求中带“★”号者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已经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2017年春季申请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可以报考相应的特设岗位,但在2017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应聘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原则上应一致。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特岗计划的招聘优惠政策
符合招聘条件,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以及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应届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本地生源、所学专业与应聘特设岗位学科相同、参加过半年及以上顶岗实习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2017年6月1日前在河北教师教育网(www.hbte.com.cn)向社会公布河北省特岗计划岗位需求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等学校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目的、意义以及招聘对象、条件和相关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等,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6月16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特岗教师招聘报名采用网络形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河北教师教育网“特岗教师招聘专栏”,进入网报页面,按程序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名信息等。基本信息包括文字信息和照片信息。
照片信息要求将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上传。照片为白色、蓝色或红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已经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在2017年春季申请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发放的,在报名信息“教师资格种类”项选择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在“教师资格证书编号”项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
应聘志愿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岗位并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网上报名期间应聘者可自行下载打印《河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应聘报名表》(附件2)。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5日。资格审查为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者向所报设岗县教育局特岗教师招聘联系人咨询资格审查具体安排等事宜。
2.资格审查的依据:《河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