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2017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根据陕教[2017]168号和榆政教发[2017]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共招聘特岗教师210名。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应往届专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只限幼儿园岗位招聘,其中专科学历招聘计划不超我区招聘总量的10%)。
(二)招聘条件
1、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
2、专业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3、年龄条件。年龄不超30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4、户籍要求。上述毕业生在上大学前均为榆林市户籍(外市籍毕业生结婚到横山同时户口在2017年5月18日前转入横山的按横山籍对待)。
5、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
6、其他要求。未就业或与经本人现在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
二、岗位设置
根据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短缺情况,招聘岗位设置如下:
科目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心理 |
学 前 教 育 |
数量 |
48 |
15 |
20 |
5 |
6 |
6 |
9 |
7 |
7 |
16 |
15 |
16 |
12 |
3 |
25 |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届时所有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公告、招聘计划、招聘条件、报名时间、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等相关信息)全部在榆林教育网和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凡未及时在网上浏览相关招聘信息的,出现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横山区人民政府网址为:www.hszf.gov.cn/
(二)网上报名。考生于5月18日至5月24日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陆报名。具体网址为:http://tgjs.sneducloud.com。
(三)资格初审。网报确认后,考生于5月19日至5月26日持本人报到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持高校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专业、负责人签字、单位联系方式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初审。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规定,报名计划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比例(音体美、信息技术、心理学等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达不到该比例的,在报名结束之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报请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对我区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适当的调整。审查结束后,将符合笔试人员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在榆林教育网及时公布参加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在面试之前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满分100分,各占50%。由省上统一制卷,市上统一安排,区上组织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以1:3(音体美、信息技术、心理学等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笔试合格人员。如某个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末尾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全省统一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18日(星期日)进行。
(五)面试考试。面试采取讲课、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学段课程教材内容。面试结束之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上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体检,若由于体检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若因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以按岗依次递补。面试于7月20日前完成。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并列的,以笔试学科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为先。
(六)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区政府与拟聘考生签订《陕西省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并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七)集中培训。8月上旬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班主任工作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对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应聘资格。
四、服务期限和范围
根据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要求,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纳入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后,再服务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到镇村中小学和幼儿园任教,服务期内可根据镇村各学校、幼儿园教师短缺情况在镇之间和镇内进行交流轮岗。
五、服务期间待遇、管理及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特设岗位受聘人员于2017年下学期到所聘学校、幼儿园任教,聘用期间的工资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人均3.1万元划拨,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补齐。特岗教师的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其他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参加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特岗教师在学校任教期间,由区教育局代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区教育局每年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装入本人人事档案,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并公开通报。
服务期满后,对愿意继续从事我区基层教育教学工作的,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愿继续留任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
六、工作要求及具体问题处理
(一)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招聘过程中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考试考察和聘用结果等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凡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7月20日前将本人的报到证和档案交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0912-7618946 0912-7611257 0912-7612801
横山区教育局 横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横山区财政局 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