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新源县2017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新源,即“新开拓之原野”,地处“中国十大新天府”之称的伊犁河谷东端,素有“草原明珠、新疆酒乡”之美誉,生态环境质量在新疆91个县市位居第一。全县总面积7581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镇、4个国有农牧场、77个行政村,总人口32.17万,由哈、汉、维、回等35个民族组成。其中,哈萨克族人口15.01万人,约占全国哈萨克族总人口的十分之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积极推进15年免费教育,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安排部署,特别在新源县当前全面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创建教育强县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急需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补充到教师队伍中来,共创新源教育事业美好未来。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及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前阶段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毕业的在校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并确保8月份经培训后上岗。
(二)招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反分裂、反极端、反暴力;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三)招聘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含特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应聘人员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的,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通过面试,并在2017年8月经培训正式上岗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4.教师资格证条件。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对应学科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无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高年级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年级相应专业岗位,学前教育除外。
5.户籍、性别、族别不限。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资格审查
应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成绩单、个人简历、三方协议及普通话证书(MHK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等原件。往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个人档案、普通话证书(MHK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等原件。
四、面试
2016年5月18日09:00于西安市文理学院进行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分值100分,由仪容仪表、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和专业水平测试三部分构成,面试分值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候选名单。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录用到新源县县直、乡镇和村队学校。
五、体检
由新源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审
由新源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政治审查。
七、岗前培训
由新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八、待遇
1.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工资每月不低于4200元(含五金,地区类别不同工资不同),每月维稳津贴1000元,每年绩效考核奖金8000-10000元,并在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等方面享受与本县域内在岗教师同等待遇。
2.有教师周转房的由学校提供临时住房;无周转房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霞
联系电话:13309995177
后方联系电话:0999-5020326
传真:0999-5022912
电子邮箱:15651517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