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紫阳县农村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7〕50号)精神,现就我县2017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对象条件
(一)招聘名额
经省市编制、教育、人社等部门审核批准,2017年我县拟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19名,其中东木镇6名、洞河镇2名、高桥镇4名、高滩镇19名、汉王镇13名、蒿坪镇8名、红椿镇6名、焕古镇5名、洄水镇4名、界岭镇12名、麻柳镇8名、毛坝镇7名、双安镇4名、双桥镇8名、瓦庙镇5名、向阳镇4名、毛坝中学4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成人教育学历、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具体见招聘公告)。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县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2.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形式与招聘程序
(一)公布需求
5月11日前,上报招聘特岗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情况至市特岗办审核汇总,经省级相关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省教育厅于5月中旬通过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具体时间为5月18日12:00至5月24日12:00。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登录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特岗教师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5月18日14:00至5月24日18:00,县特岗办对申报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5月25日至5月27日18:00,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身份证、《特岗教师报名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无需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到紫阳县特岗办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确认具体地点为:紫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确认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共计10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享受低保的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县区报名确认时申请减免笔试考务费。未按期到我县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经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考生由县特岗办负责制作准考证,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4日至17日24:00。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薄弱学科招聘岗位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的岗位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我县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市特岗办审核后予以公告;已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原报考岗位计划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报考岗位计划削减的考生不能改报),放弃改报的考生由原报考县特岗办退还报名费。学科计划调整和改报只能进行一次,调整后的学科计划和改报时间、办法等由市、县特岗办在报名确认结束后予以公告。
(四)笔试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6月18日(星期日)。笔试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由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市特岗办统一阅卷、发布成绩,我县设点并组织考试,考试地点由县特岗办对外公告。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成绩×50%+学科综合知识成绩×50%;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向市特岗办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市特岗办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阅卷结果和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县特岗办在6月9日前将考试工作方案报市特岗办审查备案。
(五)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或单科成绩为零的均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7月上旬,县特岗办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无相应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在规定时限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由县特岗办负责公告。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