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150名)
三、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貌端正,符合教师职业和岗位的基本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业成绩优秀,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3、签约人员务于2017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非免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须满5年,免费师范生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5、报考城区中学教师和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入学前为榆林市户籍,入学前为榆阳区户籍考生优先;报考城区小学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岗位的考生,入学前为榆阳区户籍。免费师范生限榆林市户籍,入学前为榆阳区户籍考生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户籍限制。
6、基层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和各类招聘考试限考期内毕业生及已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不允许报考。
7、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二)院校及专业条件
1、报考城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2017届部属师范院校或国家“985”、“211”工程大学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其本科毕业院校也须为部属师范类院校或国家“985”、“211”工程大学)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城区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2016届、2017届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及省外同类专业院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相应岗位。
2、报考城区幼儿园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2017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17年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实施方案(150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