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经新蒲新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4名。为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说课、结构化面试、体检和考核(审查)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考。
二、招考岗位及数量
高中教师7名;初中教师11名;小学教师26名;共计44名。具体招考学校及职位详见《遵义市新蒲新区2012年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遵义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区外在职教师。
2.新蒲新区户籍外应往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新蒲新区户籍或新蒲新区生源,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户籍不是本区但在新蒲新区任教一年以上教师志愿者(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以上。
4.区外在职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报考教师的,应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教师志愿者;在职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教师志愿者;在职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或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教师志愿者、在职教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2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7)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的。
(8)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9)区内在职教师。
(10)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4日(星期六)至7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4:30。
2.报名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新蒲新区管委会内)。
3.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报名,持《就业推荐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大专毕业生还要持下列证件之一: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两镇生源证明材料)。
(2)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大专毕业生还要持下列证件之一: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两镇生源证明材料)。
(3)区外在职教师报名,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职称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4)教师志愿者报名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两镇中心学校和十五中、新舟中学出具的证明。
4.其它要求:报名时不填报具体学校职位,只按相应专业、学历填报中小学学科职位,一人限报一个职位。
各学科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分别须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考领导小组对招考岗位进行取消或调整。招考岗位计划调整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得进行调整;招考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或调整的岗位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上进行公示。
5.专业要求
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本科学历、教师志愿者不限专业),由新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的专业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