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的通告
各中小学:
现将兰溪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的通告》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迅速传达到全体教师,并按照通告条件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应聘。
根据城区中小学校2012学年扩(缩)班情况,我局决定在全市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中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学校、学科和职数
城区初中:
学 科 |
语文 |
育才中学 |
1 |
城区小学:
学 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振兴小学 |
4 |
2 |
1 |
实验小学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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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路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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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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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江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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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本市在编在职的公办教师。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教龄。
3.招聘城区初中、小学教师学历分别为本科、专科以上,身体健康。
四、招聘办法
1.招聘按学校及学科进行报名(中学英语教师允许报考小学相应专业)。
2.招聘采用笔试与上课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60%,上课考核占40%。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5:1以上进行笔试,报名人数少于5:1比例的核减相应的招聘人数。笔试后按学校及学科录用数1:3比例确定上课考核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
3.招聘进城教师试用期为一年,并由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由所在学校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4.根据岗位设置规定,招聘到城区某校的教师为中级或高级教师职称的,如果该校的中级或高级教师职称岗位已满,将按降级聘用。
五、报名与笔试时间
报名时间为6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时请带本人申请报告(学校签意见,加盖公章)、身份证及一寸照片2张,到局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88821127、88821128,报名考务费100元。
笔试时间:7月4日上午8:30—11:00,地点:另定。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内容及作文,共计120分。参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为7月3日下午。
六、上课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有关信息均从兰溪教育网上发布,不另行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