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和对象
1、招考计划(一)
⑴、职位职数
学科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社会 |
音 乐 |
体 育 |
美 术 |
信 息技术 |
学前教育 |
合计 |
中学 |
2 |
3 |
2 |
2 |
2 |
2 |
3 |
3 |
2 |
/ |
21 |
小学 |
41 |
54 |
33 |
28 |
7 |
4 |
6 |
6 |
11 |
/ |
190 |
幼儿园 |
/ |
/ |
/ |
/ |
/ |
/ |
/ |
/ |
/ |
6 |
6 |
⑵、招考对象
①、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常住户口( 以2012年2月6日的户口所
在地为准 )的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其中,报考音乐、
体育、美术、学前教育职位的需专业对口(专业对口目录详见附件1)。
②、永康生源且具有永康市常住户口( 以2012年2月6日的户口所
在地为准 ),未曾参加永康市面向师范类毕业生的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具有教师资格证,属国家计划招生的2009-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
毕业生,招考计划单列。
2、招考计划(二)
⑴、职位职数
学科 学段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科 学 |
社 会 |
音 乐 |
体 育 |
美 术 |
信息技术 |
合计 |
农村小学 |
4 |
4 |
4 |
2 |
2 |
4 |
4 |
4 |
2 |
30 |
⑵、招考对象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或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职位需专业对口(专业对口目录详见附件1),报考其他职位专业不限。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不是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职位需专业对口(专业对口目录详见附件1)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职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学科相一致),报考其他职位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职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学科相一致)。
报考招考计划(二)职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3、招考计划(三)
学科 学段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科 学 |
社 会 |
音 乐 |
体 育 |
美 术 |
信息技术 |
学前教育 |
合计 |
山区小学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 |
11 |
农村小学 |
4 |
4 |
5 |
1 |
1 |
2 |
2 |
2 |
1 |
/ |
22 |
农村幼儿园 |
/ |
/ |
/ |
/ |
/ |
/ |
/ |
/ |
/ |
9 |
9 |
⑵、招考对象
永康生源或具有永康市常住户口(以2012年2月6日的户口所
在地为准 ),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永康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的人员可放宽到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职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认定学科相一致),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工作服从安排,身体健康。
2、应聘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招考计划(三)山区小学职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国家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具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谢绝报考。
三、招考方式和程序
2012年永康市中小学教师招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整个招考工作由市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 年2 月 6日—2月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8路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为当场采集肖像信息,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试设置及收费标准均与自学考试相同。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未满的,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本科第一批录取的证明。
在永康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代课的人员需填写《代课情况证明表》,并提供聘用合同和每年上学期、下学期各1个月的工资发放清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中小学教师招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招考计划(二)、(三)职位中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该职位的录取名额。
(三)考试
永康市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12年教师招考录用时有效。
1、笔试。分《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笔试,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报考人员未参加永康考点考试的,作缺考处理)。《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为2012年4月14日,上午8:30-11:0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ykedu.net)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报考招考计划(二)、(三)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后,还要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到低,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划定,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招考计划(一)职位的考生,其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报考招考计划(二)和招考计划(三)职位的考生,其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考对象分职位从高到低,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不足招考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后,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出现不足招考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考察,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予录取,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五)录取、公示
1、录取
(1)报考招考计划(一)职位人员的录取:
Ⅰ:面向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录取:
①、某职位实际参考人数达到该职位招考计划数的1.3的,按该职位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某职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考计划数少于1:1.3的,按该职位实际参考人数的7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某职位报考人数仅为1人时,以考生所在学段(中学段、小学段、学前教育段)全体考生《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平均成绩为该职位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某职位报考人数仅为2人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人。
Ⅱ:面向未曾参加永康市面向师范类毕业生的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2009-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的录取:
以面向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相应报考职位的最后一名录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作为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等于或高于最低录取分线的,予以录取;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各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最后一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相同成绩人员均予录取。
(2)报考招考计划(二)职位和报考招考计划(三)职位人员的录取:
拟录取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公示
拟录取人员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取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取问题的,根据调查情况视情暂缓录取或不予录取。
四、招考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另行研究决定。本次招考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市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1、招考工作中涉及成绩或人员比例等计算的,均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
2、未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招考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递补。
4、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时间、地点、成绩,面试、体检、考察、录取名单等有关招考信息均在永康人才网(网址:www.zjykrc.com)、永康教育城域网(网址:www.ykedu.net)公告,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5、本简章的解释权属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
6、咨询电话:0579-87101355;87101242。监督电话:87101524。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