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学校发展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2012年公开选调城区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公正考试,择优录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本县农村中小学校在编正式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农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含三年,不包括上挂锻炼时间);
3.科学、社会学科要求所学专业和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其他学科要求所学专业和报考学科对口;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等级须达到规定要求。报名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农村中小学正副校长不得报考。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方式
文化课知识考试+模拟上课+加分。满分104分。
计分办法:文化课知识考试50%+模拟上课50%+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加分含荣誉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学科教学质量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程序:
报名时间:8月15日8︰00至17︰00。
报名地点:磐安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报名时须交本人书写的申请表,并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
2.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书面考试及模拟上课。报考人数不足选调人数2倍的学科,按比例核减选调人数,由教育局另行组织选调;入围模拟上课的人员以选调人数的3倍按书面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正式选调人员按“文化课知识考试折合得分+模拟上课折合得分+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发现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弄虚作假等不宜录用情形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按成绩依次替补。
3.考试、考核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监督。
4.入选名单在磐安县教育网公示。
五、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教师15人,其中职业高中语文1人、英语1人,初中英语1人、科学1人、社会1人,小学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1人、体育2人、美术1人。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8月17日上午7时30分。
面试时间:8月19日上午7时30分。
地点:磐安县安文初中。
七、荣誉加分条件(限2007年7月至2012年6月获得的荣誉)
1.年度考核获优秀的,每一次0.1分;
2.获县市级教坛新秀的,分别加0.5分、1分;获县市级优质课一、二等奖的,县级分别加0.4、0.3分,市级分别加0.6、0.4分;
3.获县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县级加0.4分,市级加0.8分。
同一荣誉的,取高一级计分。
八、教学质量加分条件和方法近日另行制定公布。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