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办园水平,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根据《东阳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精神,依照《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市2012年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岗位
(一)具体条件
1.东阳户籍(户口、籍贯,下同);
2.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2012年应届毕业生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单 位 |
招聘计划 |
一、东阳市机关幼儿园 |
2 |
二、教育系统幼儿园 |
33 |
(1)实验幼儿园(城区) |
5 |
(2)横店中心幼儿园 |
5 |
(3)城东中心幼儿园 |
3 |
(4)画水中心幼儿园 |
5 |
(5)马宅中心幼儿园 |
3 |
(6)佐村中心幼儿园 |
3 |
(7)东阳江镇中心幼儿园 |
4 |
(8)歌山中心幼儿园 |
5 |
合 计 |
35 |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东阳市老市政府大楼西一楼大厅(地址:东街1号,联系电话86655177)。
3.报名要求和应提交的材料: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教育系统幼儿园考生将志愿直接填报到具体幼儿园(城区幼儿园不需要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东阳市机关幼儿园单独填报。(教育系统幼儿园与市机关幼儿园不得重复报名)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东阳市2012年幼儿教师应聘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原户口所在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允许在录用报到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5)现场拍照;
(6)有就业单位的正式员工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随带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人员需交考务费40元。
5月25日将报名情况及岗位志愿在东阳人才网和东阳教育网上公布。6月1日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作放弃考试处理。
(二)资格审查
1.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在《东阳教育网》(网址:www.dyedu.org)、《东阳人才网》(网址:www.dyrc.gov.cn)公布。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总人数不足招聘总职位额的3倍时,酌情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由市纪委参与监督,考试以闭卷、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1)笔试100分,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各占50%。(2)面试100分,具体内容见《命题说明》(教育系统幼儿园使用,具体内容见东阳市教育网;机关幼儿园单独另命题)。
3.总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4.考试安排。
(1)笔试初定于2012年6月2日。
(2)面试:面试前三天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数除东阳市机关幼儿园按招聘计划数的1:5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外,教育系统幼儿园按招聘计划总数的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3)考试成绩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首次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可以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规定执行,如确实有误,将在东阳教育网和东阳人才网上进行第二次成绩公告,第二次成绩公告后不再组织查分。
5.本次考试成绩只在2012年幼儿教师招聘录用时有效。
(四)体检、考核(政审)
1.体检。报考人员须参加体检、考核(政审)。体检标准除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外,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浙卫发[1999]405号规定: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滴虫性及霉茵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源携带者),为体检不合格。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2(招聘计划数2名以内的按1:2)确定体检对象。
2.考核。考核按东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执行。考核按1:1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人数从录用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录用与签约
1.录用
(1)教育系统幼儿园与机关幼儿园分开单独录用。各自划定最低录用分数线。教育系统幼儿园按报考教育系统幼儿园考生总成绩的第一名成绩的70%确定最低录用分数线,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最低录用分数线基础上择优录取;机关幼儿园按所有参加本次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确定最低录用分数线。
(2)东阳市机关幼儿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教育系统幼儿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城区幼儿园录用人员;未能被城区幼儿园录用的考生,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总分数从高到低录用到非城区幼儿园。教育系统幼儿园不能按招聘计划数足额聘用时,由教育局在录用人员(达到最低录用分数线及以上者)中统一调配到非城区幼儿园就业。
(3)教育系统幼儿园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幼儿园。
2.签约聘用
教育系统幼儿园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20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2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报到地点设: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被东阳市机关幼儿园录用人员直接与机关幼儿园签约,具体由人力社保局下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已经签约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3)2012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在一年见习期满后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
三、招聘的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市教育网》、《东阳市人才网》,教师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9—86675715、86655177,市纪委监督电话:86655368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教育局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