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额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额敏县农村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为全县幼儿应入尽入工作及时补充双语幼儿师资力量,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18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形式
共招聘180名农村学前双语教师,采取聘任制(实行两年一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应届及历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农村学前教育工作。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中专毕业生必须是学前教育类专业;
(2)非师范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的考生,需在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6.招聘岗位性别、民族要求,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1)招聘岗位民族、男女不限;
(2)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1日10时-3月20日2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持《2017年额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网址链接http://www.xjem.gov.cn/请在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内下载,自行打印填写)并携带(1)本人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7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4)教师资格证原件(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可推迟一年取得,非师范类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现场提供,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所需相应证件);(5)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2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
4.报名过程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行笔试环节。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22日在报名地点(额敏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10:30—12:30(北京时间)
2.笔试试卷统一使用汉语言命题,考试内容为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及师德方面知识。考查考生对幼儿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及其应用程度。
3.笔试成绩于2017年3月27日在额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进行公布,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