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义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授课(试讲)方案
根据《2016年兴义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2016年兴义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授课(试讲)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授课)试讲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三)坚持在2016年兴义市第五中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兴义市第五中学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
(四)坚持相关工作人员直系亲属回避、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回避、近姻亲回避的原则。
二、授课(试讲)时间及地点
1、授课(试讲)时间:2017年1月14日。
2、授课(试讲)地点:兴义市第五中学。
3、授课(试讲)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兴义市第五中学。
三、授课(试讲)范围及时间
1、授课(试讲)教材范围
高中数学:人教版;高中语文:人教版;高中英语:外研版;高中政治:人教版;高中体育:广东教育版;高中信息技术:广东教育版。
2、授课(试讲)时间
每位考生授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
四、授课(试讲)分组
为确保专业授课(试讲)标准的统一执行尺度,按照同一职位安排在同一授课(试讲)组,相近专业安排在同一授课(试讲)组的原则进行。
五、考官组成
授课(试讲)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
六、成绩评定及计分方法
1、成绩评定:评分标准为《高中教师授课(试讲)评分标准》,授课(试讲)(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计分方法:对7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5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授课(试讲)成绩。授课(试讲)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理。
3.授课(试讲)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4.未参加授课(试讲)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成绩公布
授课(试讲)成绩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xyrsj.gov.cn/)上公布。
八、授课(试讲)须知及纪律要求
(一)授课(试讲)须知
1、考生于2017年1月14日上午7:50以前进入考点,根据报考学科到指定的候考室统一集中,8:00开始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授课(试讲)资格。
2、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凭《授课(试讲)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授课(试讲)资格。授课(试讲)时,考生只报抽签号(由二个及以上的学科或同一学科不同层次及报考职位不同构成混合组的考生要加报报考层次及学科),不得报姓名,如通报或暗示姓名,则取消授课(试讲)资格。
3、考生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抽签、授课(试讲)。考生在候考的过程中,不准高声喧哗;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自觉将关闭的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登记后代为保管,授课(试讲)完毕后领回;拒绝交出通讯工具者视为作弊处理,取消本次授课(试讲)资格。
特别提醒:考生所用教材由考生本人自备。
(二)纪律要求
1、考官和工作人员到达考点后,通讯工具交监督员统一保管,切断考点与外界通讯联系。有回避对象参加授课(试讲)的,主动提出回避。如有违反招考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整个授课(试讲)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公开授课(试讲)条件、公开授课(试讲)程序、公开授课(试讲)结果的“三公开”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参加授课(试讲)的考官凡有回避对象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授课(试讲)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欢迎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9—3222882(兴义市第五中学)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 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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