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市惠阳区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高中教师)公告
为提高我区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文)、《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惠阳委办通〔2016〕13号)要求,我区将赴华南师范大学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充实到高中师资队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职位及对象
2017年引进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职位30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五)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1月3日下午2:30-5:30,1月4日上午8:30-12: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毕业生就业处一楼。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材料目录表》(附件2、3);
2、提交身份证、学生证(非应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含本科)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照2张;
4、咨询电话:020-85211035;0752-3826331;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4)
4、考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进入技能测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