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义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省编委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黔编办发〔2014〕134号)、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机编办字〔2015〕5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市机编办字〔2015〕37号)文件精神,2016年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兴义市第五中学,决定公开招聘教师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6年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兴义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7名。其中:数学教师2名,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招聘职位:详见《2016年兴义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贵州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院校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具有与报考职位学科(专业)相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16年兴义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一)。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2、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5、曾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在校学习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被院校给予处分的毕业生;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统一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则由兴义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在面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至1月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兴义市第五中行政办公楼四楼。
(二)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时须持: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②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③一寸同底免冠近期照片3张;④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⑤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应聘者填写《2016年兴义市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二)。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者本人填写,比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