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单位要自觉接受人社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要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考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按回避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不按规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对无理取闹,造谣诬告,严重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视情节给予五年内不准参加全市公务员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洪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解高民(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刘春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师香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元忠(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郭芳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卢建华(县教科局局长)
闫晋洪(县财政局局长)
刘希宏(县卫计局局长)
张洪宝(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马春旭(县人社局副局长)
张 斌(县教科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郭芳芳(兼)
副主任:马春旭(兼)
张 斌(兼)
咨询电话:
0357-6221280(洪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7-6222186(洪洞县教育科技局)
附:《2016年洪洞县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