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2016年招聘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在统筹考虑我县教师数量、结构、学科需求等情况的基础上,决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教师110名,其中12%的指标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国家规定的禁止从教的相关疾病。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
5、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应聘人员要具有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就业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工作经历、年龄、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日期。
8、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类类同。
9、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见招聘公告及相关网站。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www.hongtong.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
5、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电子照片。
6、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100元,共计110元,实行网上缴费。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⑧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