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公告(第一号)
根据《洪洞县2016年招聘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公开招聘小学(幼儿)教师110名,要求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3日后出生的),具有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服务基层人员只限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8:00至12月25日18: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电子照片,按规定时限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100元,共计110元,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12月26日18:00止,缴费后方可认定为报名成功。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洪洞县人民政府网(www.hongtong.gov.cn)。
招聘计划及志愿填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详见《洪洞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题量和分值权重为:综合知识占30%,教育法律法规占1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面试由教科局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试讲、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四、资格审核
本着“诚信为先”的原则,资格审核分为初审和复审。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线以上人员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岗位数和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采用当面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审批后,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招聘人员需要签定6年服务承诺书,且两个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
4、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5、本公告未尽事宜可查询洪洞县人民政府网(www.hongtong.gov.cn),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不定时在网上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