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2016年公开招聘50名幼儿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共50名。其中春蕾幼儿园12名,启明星幼儿园14名,农村幼儿园19名,农村幼儿园特设岗位5名,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详见《平顺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招考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现代教育思想观念,身体健康;
3、报考春蕾幼儿园教师岗位,户籍不限,学历为应往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其他幼儿教师岗位,户籍为平顺县户籍,学历为应往届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已在编或已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协议的;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入编在试用期内、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4、在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或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被处罚不满一年(以处罚依据的时间为准)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限于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3)幼儿教师资格证;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要求:A4纸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并在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5)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由县扶贫办公室出具为准)
(6)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6张。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17日--2016年12月19日18时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地点:平顺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或电话、短信通知;地点:在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
(1)报考本次幼儿园教师,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以上,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岗位,按规定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春蕾幼儿园、启明星幼儿园因不达比例要求核减的招考岗位可以互相调剂;农村幼儿园特设岗位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核减的特设岗位调剂到农村幼儿园岗位。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符合应聘条件的,如实填写《平顺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交纳考务费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