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公共知识》+《基础理论》(申论),计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基础理论》教育系统以教育学、心理学为主,卫计系统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市委党校和电视差转台的为申论。
笔试成绩按《公共知识》×40%+《基础理论》(申论)×60%计算;
在笔试结束后,以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卫计系统的免笔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时限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密切关注潞城政府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①本人二代身份证;②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就业报到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A4);③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我市(潞城)公办中小学和集体幼儿园连续代课6年以上,表现良好,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在岗代课教师由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④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6年10月21日为截止日期。⑤本人近期正面红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者,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