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笔试成绩于2012年6月25日17点前在汇川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cjk.cn)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若进入下一环节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考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考试成绩按“0”分计算。
2、教学能力测试(中小学、职校教师)。
教学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学科知识的应用和教学能力,采取写教案、说课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45分钟,说课时间15分钟。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信息技术以及计算机应用专业职位需加试技能测试。其中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中小学信息技术测试,职校音乐、舞蹈技能测试时间1小时以内;职校计算机技术应用专业技能操作、美术技能测试3小时以内。
教学能力测试内容:报考高中、职校的为高中或高职相关学科内容;报考初中的为八年级相应学科内容(其中化学为九年级内容);报考小学的为小学五年级学科内容。以上内容均为汇川区政府办中小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
3、结构化面试(中小学、职校教师)
主要考查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第二环节抽取的面试序号,进行结构化面试。
4、幼儿教学活动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幼儿园教师)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幼儿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幼儿教学活动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以内。专业技能测试准备时间为5分钟,测试内容及要求:弹、唱、跳,累计测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绘画、手工制作工具与材料自备,累计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以上2、3、4项内容测试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上午8∶00。
地点:待定。
按照笔试、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幼儿教师为笔试、教学活动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20%;幼儿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幼儿教学活动说课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综合成绩于2012年7月3日17点前在汇川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cjk.cn)、汇川区教育局办公区(乌江大厦大厅及13楼)公示。对综合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公布成绩3天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四)体检。
体检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其空缺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待定(见汇川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cjk.cn)通知)。
(五)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并将考核(政审)结果告知被考核(政审)对象。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者;
6、不符合报考学科的资格条件的;
7、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层次和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学校职位(幼儿园教师按综合成绩名次的先后选择报考组别所辖单位),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或者其委托人按有关程序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试用期,完善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截止到2012年8月25日,拟聘人员未能提供人事档案的(其中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
3、聘用期内,应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凡聘用的新增人员原则上三年内不能调动。
六、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由区纪委(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二)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在招聘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603622(汇川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监督电话:8680930(转汇川区纪委第一纪工委)
网址咨询:
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yrs.gov.cn
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crl.gov.cn
汇川区教育局网:http://www.hcjk.cn
遵义市汇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