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备注 |
1 |
610112200022 |
蔡兰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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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10112200026 |
陈 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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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10112200051 |
朱晓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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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10112200056 |
林 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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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10112200060 |
江丽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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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10112200070 |
李晓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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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10112200071 |
张景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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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10112200075 |
翁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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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620112201610 |
左莲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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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准考证号排序 |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6月9日(星期六)8:00开始
2、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小礼堂(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校门对面)
三、面试内容及要求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分为幼儿教育综合素质考核和幼儿教育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幼儿教育综合素质考核分值为50分,内容包括:活动方案设计、说课和回答问题。每位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面试准备室进行活动方案设计,准备时间45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
2、幼儿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50分,内容包括:临摹绘画(现场指定一幅完整的简笔图画,统一时间组织临摹,时间为30分钟)、讲故事(现场指定的儿童故事)、钢琴弹唱(根据提供的乐谱即兴进行弹、唱)、舞蹈表演(根据提供的音乐现场即兴进行编舞,前两遍音乐为试听,第三遍音乐为编舞测试)。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务必携带个人身份证于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已参加工作的在职考生,须在体检或考察(考核)前2天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3、面试准备室已统一提供与面试相关的资料,考生不得再带其它任何材料和道具;面试期间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不得中途离场。校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联系人:0591-22867359(人事处)、0591-83439623(实验幼儿园)。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