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简章
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优化师资来源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经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青岛市教育局拟从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聘90名人员到直属学校(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7届山东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和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招聘程序如下:
(一)青岛市教育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联系双选,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三)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联系双选
联系双选包括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应聘人员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面试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联系双选时间
11月7日—12月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
30-16:00)。
双选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学校联系,将《免费师范毕业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电子版发到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1,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采取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各招聘学校(见附件1),采取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学校可赴相关学校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
3.《免费师范生应聘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表》(附件2)原件(本人签名),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5.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
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