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第一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意见》(宿办发【2014】16号)精神,为创新用人机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编委会研究,我县灵璧第一中学现面向“985”、“211”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985”“211”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数
本次招聘岗位2个,共4名,其中历史学类专业2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本硕专业一致,具有中学教师资格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的高中一线教学与管理经验的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8:30分至2016年11月11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灵璧县教体局人事股
3、报名电话:0557-6022981
4、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已有工作单位的,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四张。
5、应聘人员提前下载《灵璧县灵璧第一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表一式三份。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2、成绩设置
(1)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以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分数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位次。
4、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具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灵璧县人社局网站、灵璧县教体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体检、考察过程中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确需递补的,各递补一次,拟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拟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具体聘用岗位及等级按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被招聘后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全额财政拨款的相关岗位工资待遇。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