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赴外地高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方案
随着学校事业进一步发展,艺术特色进一步提升,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服务水平,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学校拟赴外地高校招聘符合要求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仅限2017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报名(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或2016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7年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名),须有相应学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报名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如下:
二、实施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小组与相关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联系、发布招聘启事,做好招聘宣传工作,根据反馈信息确定招聘日期后,招聘工作小组进高校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通过各高校招聘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报名者须在学校招聘简章中公布的学校现场报名时间来校出示本人相关材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高校现场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2)报名人员到苏州市第六中学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11月24日(上午8:30—下午4:00)。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苏州市第六中学办公室(苏州市东北街132号)。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7284449
报名所需材料按《苏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高层次人才简章》要求执行。
(三)组织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报苏州市教育局审核,并报苏州市人社局备案;公示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组织面试。
2.面试。a.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两方面组成,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b.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12月初,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三、其他事项
1.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资格复审和考核。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3.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学校的招聘要求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苏州市第六中学校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苏州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17年应届高层次人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