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2016年石家庄市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4日后出生),石家庄所辖县(市、区)户籍 (2016年11月4日之前户籍所在地)。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读学生)。
3、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被聘用人员服从分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
报名时间: 11月 7日9:00至 11月 11日17:00
缴费时间: 11月7日9:00至 11月 12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11月13日公布于石家庄市人社网站,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1月17日9:00至11月19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