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第一阶段
1.报名及材料提交
应聘人员于2016年11月30日(周三)之前自行联系招聘学校投递本人简历,学校筛选个人材料,确定初步意向。
应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
①身份证;②毕业生推荐表或学历证书;③相关“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英语等级证书;⑥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或优秀在编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证明;⑦其他相关材料
2.教育局审核
学校于2016年12月7日(周三)之前将初步意向人员材料复印件报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应聘环节。
3.学校综合考核
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并于2016年12月30日(周五)之前对审核通过人员试教、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核。
4.综合测评
学校综合考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由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学校与成绩不低于D等者初步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成绩低于D等者参加第二阶段招聘(综合测评无需重新测)。
5.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健康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政审。
6.公示
健康体检和政审合格、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低于均值”的拟录用人员,在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办理“新职工录用手续”。
(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结束,未完成2017年招聘计划、尚需招聘的学校,由教育局通过有关程序统一招聘。具体招聘信息及程序等将于2017年2月上旬通过“上海市金山区教育门户网”(http://www.jsedu.sh.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