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年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我区教育系统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16学年第二批计划招聘教师407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2016届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学历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非师范专业必须是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
②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或在读证明。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
免费师范生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执行。
2、社会人员
①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非师范专业必须是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非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且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一直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②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上海市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且一直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优先考虑区级骨干教师或在区级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奖的优秀教师。
非上海市户籍:主要招聘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一直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社会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
具有教师资格证(应届生提供笔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且符合相应规定。
二、报名办法
(一)笔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嘉定教育人才网(http://rc.ijd.cn/)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并带好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2),于2016年4月15日、16日到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镇启良路82号二楼)现场报名(上午9:00--下午4:00)。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另行通知。
(二)实行告示承诺制。考生报名时,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嘉定区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的报名信息失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委托市相关机构命题和阅卷。笔试内容包括学生管理、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法制意识、智力因素等。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下午1:00-3:30,地点:嘉定镇启良路62号(嘉定区启良中学),4月19日-22日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务费于考试当天在现场缴付。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合格名单确定。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以每类专业招聘岗位总数2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并在上海嘉定教育网上公布。
(二)岗位报名审查
1、区教育局将于2016年5月中旬起接受网上岗位报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岗位报名,每人限报2个岗位,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区教育局对考生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审核不予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2、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单位具体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数不足1:2比例的,由区教育局在同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统一调剂。)
3、面试说课试教
学校与确定面试人员联系,安排具体的面试说课试教时间,并由学校聘任委员会进行听课、面试、考核。
四、聘用方式
(一)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区教育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招聘学校要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能力、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实事求是进行分析,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并确定考察结果。
(二)招聘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录用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然后报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上海嘉定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要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五、具体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嘉定区教育系统2016学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第二批)》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9524988 59538260
监督电话: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6年4月7日